首页
互助
我的分享
清朝县知事的职权与职责
时间:2023-09-15 评论:0 收藏:0
投诉举报
归档
多多随笔
作者
分享
清朝县知事是地方行政管理的主要负责人,拥有以下职权与职责:
负责县级行政区域内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等各方面的管理工作;
制定、执行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各种规章制度,并监督执行;
负责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安全、稳定工作,维护社会治安;
协调解决县级行政区域内的各种矛盾纠纷,维护社会和谐;
代表县级政府与上级政府、其他县级政府、社会各界进行联系和沟通;
负责县级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发展,促进县域经济繁荣。
县知事是地方政府的重要代表,要全面负责地方政府的各项工作,为当地人民谋福利。
我要评论:
意见
默认显示最近评论
打分
下一篇:
清朝宫女职位等级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