清代官职等级一览表
清代官职等级分为九品、八品、七品、六品、五品、四品、三品、二品、一品,其中一品高。
1. 九品:乡试及格后的第一等级,包括乡丞、教谕等。
2. 八品:乡试及第后的第二等级,包括县丞、知县等。
3. 七品:乡试及第后的第三等级,包括府丞、知府等。
4. 六品:乡试及第后的第四等级,包括道员、知州等。
5. 五品:乡试及第后的第五等级,包括按察使、布政使等。
6. 四品:乡试及第后的第六等级,包括参政、巡抚等。
7. 三品:乡试及第后的第七等级,包括侍郎、总督等。
8. 二品:乡试及第后的第八等级,包括大学士、太子太保等。
9. 一品:职,包括太傅、太保、世袭公爵等。
写在文后:
清代官职等级分为九品到一品,分别对应不同的职位。等级越高,职位越重要。清代的选拔制度注重科举考试,通过考试后才能晋升官职。